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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客户周期结算
适用角色
- 管理员
开始前准备
- 已建立单位客户,并为单位配置财务审批人员。
- 需要结算的工单已完成并归属到该单位。
进入页面
- 在 PC 后台进入“客户管理 > 企事业单位客户”。
- 在目标单位所在行点击“结算”。
生成结算单
- 在“生成结算单”中选择结算周期,周期不能超过 6 个月。
- 点击“查询工单”。
- 勾选需要纳入本次结算的工单。
- 核对已选工单数和结算金额。
- 点击“生成结算单”。
查看和处理结算单
- 切换到“结算单记录”。
- 查看结算单号、周期、工单数、金额、状态和创建时间。
- 点击“详情”核对工单明细。
- 状态为“待单位确认”时,可点击“作废”。作废后,其中工单可重新生成结算单。
- 状态为“单位已确认”时,点击“确认结算”。
结果说明
- 生成成功后页面提示“结算单已生成”,并进入结算单记录。
- 有效结算单内的工单不会再次出现在可结算列表中。
- 确认结算后页面提示“结算单已完成”。
补充说明
- “单位结算入口”可复制给单位财务审批人员查看和确认。
- 已作废的结算单不再生效;其中工单恢复为可重新结算。
- 单位结算与商家结算入口不同。商家客户请查看商家对账结算入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