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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信通知与企业短信签名规则

直接结论

短信通知和企业自有短信签名是两项能力。发送业务短信要先启用对应事件的短信通知,并具备有效接收手机号和可用短信额度;申请企业自有签名还需要单独开通“短信签名”模块,提交短信资质与签名并通过审核。

企业自有短信签名属于扩展功能,需要管理员为当前公司开通 短信签名 模块。

系统如何处理

  • 当前公司明确关闭某个事件的短信通知后,系统不会再用预设短信规则补发。
  • 同一事件有多个短信接收人时,系统按接收人分别建立发送记录。
  • 接收人没有有效手机号时,不会建立该接收人的短信发送任务。
  • 企业短信资质与签名提交后进入审核流程;审核通过前不能作为有效企业签名使用。
  • 资质、签名和审核状态按当前公司隔离,不能直接使用其他公司的申请结果。

当前公司可以配置什么

管理员可以启用各类业务短信、选择通知对象、查看短信余量和发送记录。需要显示企业自有签名时,再进入短信签名页面提交公司资质、管理员资料、使用场景和签名名称。

常见误解

  • 充值短信不等于已经申请企业自有签名。
  • 签名申请已提交不等于已通过审核。
  • 企业签名模块关闭后,签名申请入口不可用;已经配置的普通短信通知规则不会因此自动改成企业签名。

相关操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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