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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客户周期结算规则 ​

直接结论 ​

单位结算单按工单记录的单位归属和完成时间核对费用。结算周期最长 6 个月;有效结算单内的工单不能重复加入另一张有效结算单。下单人或联系人属于某单位,不代表其全部工单都应进入该单位账单。

结算工单范围 ​

  • 工单属于当前公司和目标单位。
  • 工单完成时间处于所选周期内。
  • 工单处于允许结算的已完成状态。
  • 客户收费金额大于 0。
  • 工单没有进入待单位确认、单位已确认、收款记录待完成或已收款的其他有效结算单。

结算金额优先使用工单已保存的客户收费金额,并在生成时形成结算明细快照。

生成前应核对实际收款。已经现场付清的费用不能再次向单位收取;部分款项由个人支付、其余由单位承担时,当前页面不支持自动计算和拆分该余额,不能把原全额直接作为单位应付。

谁可以处理 ​

服务方管理员生成、作废、退回调整和登记实际收款。单位端只有被配置为财务审批人员的账号可以查看明细、确认或退回;申请权限、订单审批权限和财务权限分别配置。

状态如何流转 ​

待单位确认 → 单位已确认 → 实际到账并登记 → 已收款

单位确认表示认可账单,不表示已经付款。当前 记录已收款 按整张账单全额登记,不发起实际支付,也不支持分次收款。

单位尚未确认时可以退回。服务方可以在 待单位确认 或 已退回 时作废,在 单位已确认 时退回调整;释放后的工单可在重新核对后生成账单。作废账单不等于退还已经收到的款项。

收款记录待完成 表示一次收款登记尚未全部完成,应核对后恢复处理,不是“部分已收款”。

相关操作 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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