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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通知的触发与生效规则

直接结论

通知由“业务事件、发送渠道、接收人”三项共同决定。当前公司对某个事件和渠道保存了规则时,以公司规则为准;没有公司规则时,系统才使用该事件的预设规则。关闭短信通知后,短信渠道不会因为存在预设规则而重新发送。

系统如何处理

  • 只有已启用并且属于当前公司的通知规则参与匹配。
  • 公司规则按业务事件分别生效,例如建单、派单、完成和客户留言互不代替。
  • 同一事件可以同时使用短信、公众号或站内消息等渠道;关闭一个渠道不影响其他已启用渠道。
  • 规则没有找到有效接收人时,本次通知不会发送。
  • 短信按接收人分别建立发送记录;公众号和小程序消息可以在同一次任务中处理多个接收人。
  • 相同业务事件使用去重标识,避免同一通知被重复建立。

当前公司可以配置什么

管理员可以按事件设置是否通知、使用的渠道和接收人范围。短信还受短信通知开关和可用余额影响;公众号消息还受公众号账号与客户绑定状态影响。

常见误解

  • 开通一个通知渠道,不等于所有事件都会自动通知;事件规则和接收人仍要有效。
  • 关闭短信不会关闭站内消息或公众号消息。
  • 页面显示通知已开启,不代表任意客户或员工都能收到;系统仍会检查手机号、公众号绑定和接收人范围。

相关操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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